從各省國民經濟公報裡的死亡人口增幅看新冠“次生災害”

文-阿羅漢不約/大陸作家

截至4月26日,中國內地新冠死亡5734人,但受疫情影響失去生命的不止於這5734人。以下人口資料全部來自各省2018、2019、2021三年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無2020年資料):

湖北:

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5917萬人,死亡41.37萬人,

2019年,全省常住人口5927萬人,死亡41.93萬人,

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5830萬人,死亡45.49萬人;

湖北省2021年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約3萬人(2021年新冠死亡人數0人),相對2019年死亡人數增幅為8.5%;

山西:

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3718.34萬人,死亡19.74萬人,

2019年,全省常住人口3729.22萬人,死亡21.79萬人,

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3480.48萬人,死亡25.54萬人;

山西省2021年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約4萬人(累計至今新冠死亡人數0人),相對2019年死亡人數增幅為29.4%;

雲南:

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4829.0萬人,死亡30.4萬人,

2019年,全省常住人口4858.3萬人,死亡30.0萬人,

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4690.0萬人,死亡38.0萬人;

雲南省2021年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約8萬人(累計至今新冠死亡人數2人),2021年相對2019年死亡人數增幅為27%;

廣西:

2018年,全區常住人口4926萬人,死亡人口30.4萬人;

2019年,全區常住人口4960萬人,死亡人口30.8萬人;

2021年,全區常住人口5037萬人,死亡人口34.2萬人;

廣西自治區2021年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約3.4萬人(累計至今新冠死亡人數2人),2021年相對2019年死亡人數增幅為9.7%;

河北:

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7556.30萬人,死亡人口48.09萬人;

2019年,全省常住人口7591.97萬人,死亡人口46.36萬人;

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7448.00萬人,死亡人口56.50萬人;

河北省2021年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約8.41萬人(累計至今新冠死亡人數7人),2021年相對2019年死亡人數增幅為17.7%;

廣東:

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11346.00萬,死亡人口51.22萬人;

2019年,全省常住人口11521.00萬,死亡人口50.99萬人;

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12684.00萬,死亡人口61.12萬人;

廣東省2021年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約9.9萬人(累計至今新冠死亡人數8人)2021年相對2019年死亡人數增幅為19%;

浙江:

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5737萬人,死亡人口31.8萬人;

2019年,全省常住人口5850萬人,死亡人口32.0萬人;

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6540萬人,死亡人口38.4萬人;

浙江省2021年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約6萬人(累計至今新冠死亡人數1人),2021年相對2019年死亡人數增幅為20%;

上海:

2018年,全市常住人口總數為2423.78萬人,死亡13.0萬;

2019年,全市常住人口總數為2428.14萬人,死亡13.3萬;

2021年,全市常住人口總數為2489.43萬人,死亡13.9萬;

上海市2021年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約0.6萬人(本輪疫情前截至2021年底新冠死亡人數7人),2021年相對2019年死亡人數增幅為6.9%。特別補充一句,上海是死亡人口增幅資料相對平滑的區域。

注:以上是只選取了東南西北中的區域代表,有時間的朋友可以列出全部省市看一下資料情況。

各省2021相對2019的死亡人口資料有了兩個不好解釋的地方:

一是查國家2019、2021國民經濟公報:2019我國死亡人口998萬人,2021我國死亡人口1014萬人,死亡人口總共增加16萬人。但上述八省市2021相對2019累計死亡人口增加已達43萬人。是哪一級資料有誤,還是其他各省有大幅的死亡人口減少,有待進一步詳查。

二是如果同樣按全口徑的死亡人口增幅統計,

則各國2021年相對2019年的死亡人口增幅分別為:

美國:21.5%;

日本:5%;

新加坡:13.8%;

如此,在減少整體人口損失的標準上,我國大部分省市的疫情防控水準不見得比日本、新加坡優,部分省市比美國水準還差。

我不確定以上資料應該如何解釋,是否2021年有人口結構的變化,還是有統計誤差,或者是疫情傷害,抑或是兼而有之。待有識之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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