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立國意識形態

文-陳劍/新馬歷史獨立研究員

馬來西亞雖然在 1957 年獨立,建立民族國家,積極謀求經濟發展,1963 年大馬成 立後,更擴大了立國的條件,然而,由於巫統主宰著大馬的政治主權,奉行種族政 治路線,造成嚴重的種族兩極化,始終無法實現穩定的政治局面。1965 年分家以 後,更鞏固了馬來西亞種族政治的基礎,一切皆以種族利益為依歸,以馬來族統領 馬來西亞政治,實行馬來國家主義。在意識形態上,奉行的是狹隘的馬來民族主 義。這是馬來西亞政治的悲哀,至今無法擺脫。1969 年五一三種族屠殺事件更讓 國會選舉蒙羞,摧毀了原有的國會民主。巫統通過緊急法令軍政掌握了全盤的政治 主動權,全面奠定了狹隘馬來民族主義的統治。馬來西亞民主行動黨企圖沿用新 加坡行動党當年提出的口號,在馬來西亞繼續所謂“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的 鬥爭策略,但最終擺脫不了馬來西亞種族政治的樊籬,而步了馬華後塵,走了種族集 團主義或族群主義,(Communalism)華人政治路線以贏得選票。

馬來西亞所走的經濟建設道路實際上與新加坡塑造的民族國家建設途程相類似,所不同的是新加坡缺乏資源和土地,必須走高科技和知識經濟的發展道路,而馬來西亞則可以大量發展資源開採和加工的道路,顯著的是石油化工業與棕油業的開發。

2003 年新馬在水供問題上談判陷入僵局,新加坡以水供危機感教育民眾,並在當年的國慶 典禮上,參與慶典者人手一支以食水再生技術生產的“再生水”,在總理的帶領下,共飲再生 水。這是具有經典性的國民意識營造。

     五一三事件發生後次日,聯盟政府立即解散國會,宣佈全國進入緊急狀 態,四日後,成立國家行動理事會,以副首相敦拉薩為主任,變相實行軍管並逐步推行馬來化 政策,推出並實施新經濟政策、落實土著政策、大力發展馬來學校、教育與文化。

同樣地,馬來西亞以工業化、現代化和“民族主義”作為新的意識形態以立國。然而,嚴重的損害來自其企圖建立的“民族主義”卻是狹隘的馬來沙文主義。歷史事實一再證明,狹隘的民族主義在一個多元民族與文化的國度,最終將導致種族仇視與爭鬥,悲劇性的例子便是南斯拉夫。在面對全球化的衝擊,馬來西亞在不擺脫狹隘民族主義的悲劇政治的情況下,將會走向一個怎樣的結局,實在值得三思。

馬來西亞在建立民族國家這方面似乎與新加坡並無矛盾。靠著豐富的資源,馬來西 亞在振興經濟方面,應該比新加坡容易。然而,新加坡因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良好 的基礎設施;國際金融的架構;展示在投資者面前的對左翼工運的鉗制;並以由行 動党主導的職工組織建立和諧的勞資合作局面;反對黨的式微、行動黨一黨專政的 形勢形成穩定的政治局面;廉潔而高效率的官僚系統;務實優惠的投資政策加上一 條龍的投資服務,在引進外國投資方面卓有成效。在短短的十年間,新加坡便走在 東南亞各國的前頭。馬來西亞同樣地採取積極振興經濟的政策,一方面積極收購英 國人留下的產業,一方面開拓能源,大力發展石油工業,開拓棕油業。然而,由於 民族意識形態的偏頗,經濟發展未能取得預期的成效。馬來族憲法保障的特權一直 是馬來西亞政治的毒瘤,長期以來,憲法上以及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層面 形成的種族不平等,致使其他種族在各項發展上都不敢做長期的投資和打算。政 治的不安定一度還造成非馬來族的移民現象,外資因而裹足不前。比之新加坡,形 成經濟發展上的滯後現象。

馬來西亞業企圖以發展意識形態作為國家意識形態,統領人民一道建設國家,卻仍 然是個種族政治掛帥、民族不平等、持續著文化與宗教的論爭和衝突、貧富懸殊、 階級矛盾顯著的不穩定社會。由於經濟分配不均衡,階級矛盾有擴大化的趨勢。這 些年來,馬來族內部的權力鬥爭與階級矛盾,明顯地說明這些與民族國家立國原則 相悖的情勢將帶給馬來西亞災難性的衝擊。自 1970 年新經濟政策實施以來,真正 得益者除了封建集團外,便是新興的統治壟斷集團與分得一羹的為數不多的新興中 產階級。大部分的馬來農民與小有產者仍然處於社會的底層。70 年代發生的哈密 大領導的農民抗爭運動既是當年明顯的階級矛盾的案例。今天,我們看到仍有大批 園坵種植工人(以印度人為多)及城市貧民與遊民。國家資本主義在馬來西亞的

1947 年,英帝殖民政權與蘇丹及巫統所達致的“馬來亞聯合邦”憲法便規定了馬來族作為土著 的特權。英帝以其分而治之的政策落實到憲法中,從此形成馬來亞及後來馬來西亞的種族政治 局面。馬來權貴之間的鬥爭較突出者見於馬哈迪於五一三事件後向建國總理東姑阿都拉曼的挑戰, 導致馬哈蒂遭開除出黨。繼之為馬哈蒂當權時,東姑拉沙裡的對抗造成巫統的分裂,東姑拉薩 沙裡另組四六精神黨與之抗衡。此後,更有副首相安華挑戰馬哈蒂而慘遭撤職、開除黨籍、逮 捕坐牢、官司訴訟等情,最終導致支持安華的中小資產階級發動“烈火不息”(Reformasi 即改 革的音譯)的街頭抗爭與公正党的成立。新經濟政策以及馬哈蒂政權的經濟開放與鼓勵外資的 政策雖然帶來長足的發展和繁榮,卻也進一步擴大了貧富懸殊的差距,園坵工人備受剝削、馬 來農民、漁民、收入不但沒有增加,反而因經濟發展衍生的生活成本的提高,陷入生活的困 境。喪失土地的農民與失業的園坵工人流入都市尋求生存,造就了都市貧民窟,他們成了都市

 發展是以某些資本集團得益的形式進行,貪污情況一直無法根治。比較嚴峻的對 立,就是土著特權形成的政治不平等;華、印等族在經濟上由於新經濟政策所帶來 的衝擊而漸次處於劣勢;華印文教育自從獨立以來就一直處於屢遭壓制、自力更生 的局面。因而,華、印兩族為主的非馬來族群一直在民族平等與語文教育問題上一 再向當局爭取平等相待的地位,企望通過政治的努力,達成撤銷土著特權與華、印 文列為國家語文之一的訴求。由於土著特權與語文教育的論爭白熱化,1987 年, 當局擔心它最終演變成為再次的種族衝突而以“茅草行動”逮捕上百人進行鎮壓。 然而,只要當局仍然奉行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種語文和教育的狹隘民族主義或 一些學者稱為種族國家主義(Ethno-nationalism)的政策,華、印等族在政治、 經濟、文化等領域的訴求始終不會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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