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加坡兩地四部門聯合行動,打擊跨境造市洗黑錢集團

〈本報特別報導〉

香港、新加坡,兩地四部門,聯合展開「獵狼行動」

香港證監會、香港警務處(警務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與新加坡員警部隊,對一個組織嚴密及涉嫌在香港和新加坡進行“唱高散貨”市場操縱計畫的活躍集團採取代號名為「獵狼行動」的聯合行動。

“唱高散貨”計畫屬於操縱股票市場的手法之一。騙徒利用不同方法將某上市公司的股價人為地推高,然後以高價拋售股票予其他投資者。騙徒還會利用社交媒體平臺誘使沒有戒備的投資者以高價買入股份,而集團成員則沽貨獲利,使無辜的受害者蒙受重大金錢損失。

兩地四個部門,前日(12月15日)派出超過190名人員,在香港、新加坡搜查了幾十個處所,並在行動中拘捕了合共10名人士,包括相信是集團主腦及其黨羽、以及一些香港上市公司的高層人員。

是次同時涉及香港、新加坡的證券監管機構及執法部門的聯合行動,是首個就打擊跨境“唱高散貨”騙局而採取的同類型行動,打擊跨境造市洗黑錢集團。

香港證監會、香港警方,於週四(12月16日)舉行記者會交代香港、新加坡兩地四部門聯合行動打擊跨境造市洗黑錢集團。

香港警務處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鄭麗琪表示,懷疑造市集團自2021年初串通3間上市公司管理層唱高散貨,一方面在社交平臺唱好,當股價到達高位即拋售,涉嫌造市、虛假交易等,一方面再將利潤轉去空殼公司,涉及洗黑錢行為。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當局有內部團隊專門監察上市公司股票的可疑交易,今次也正是該團隊發現涉案3間上市公司出現交易異常而展開調查。魏建新透露,當局仍在調查其他唱高散貨的案件,但拒絕透露3間涉案上市公司是否已經停牌。

香港拘捕9名人士,其中6名為上市公司高層

香港警務處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鄭麗琪表示,前日香港證監會及香港警方動員170人,突擊搜查47個地方,包括涉案人士在跑馬地、灣仔、薄扶林的處所,以及位於觀塘及屯門的辦公室,並以涉嫌「洗黑錢」拘捕9名人士(8男1女),年齡介乎25至62歲,報稱職業包括上市公司高層、財經分析員、冷氣技工。

9名被捕人士當中,1名是集團骨幹成員,6名上司公司高層,2名是傀儡公司戶口持有人。

是次行動中,警方凍結39個銀行戶口,涉及4,850萬港元存款、及檢獲200萬元現金及貴重物品。

新加坡拘捕1名女性,凍結2500萬

新加坡當局,亦拘捕一位女性,涉及欺詐罪,並凍結440萬新加坡元,折合約2,500萬港元。

是次行動涉及一名財經分析師

據報導指,是次拘捕行動中涉及一名姓馬的財經分析師,其姓名與某銀行系券商旗下的一名持牌人士相同。

據報香港證監會早前已經去信該券商,要求該公司交代,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期間買賣涉案三間上市公司的股份記錄,以及是否涉及虛假交易及操縱市場。

涉3間上市公司,發放利好消息,唱高散貨

香港警務處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梁家揚表示,根據香港證監會轉介案件作出調查,發現該不法集團在今年初開始活躍,主要針對股票成交量低的3間上市公司,並串通該3間公司管理層,利用香港、新加坡證券戶口,聯同傀儡投資者製造不尋常交易,推高股價,並在社交平臺訛稱有「內幕消息」,發放利好消息,誘使市民購入股票,其後集團在高位大手沽貨獲利,股價隨即大跌,令到無辜投資者蒙受損失。他稱,不法集團涉嫌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涉嫌市場操控、虛假交易等罪行。

梁家揚指出,涉案3間公司股價在短期內推高2至6倍,而不法集團及上市公高層大手沽貨後,分別獲利100萬元至超過7000萬元,總利潤達1.76億元,集團成員及其他相關人士所得的利潤,會轉帳至個人銀行戶口,其後再將犯罪得益轉到香港及其他地方的帳戶,以逃避追查,當中涉及複雜及間接的資金流向,警方表示仍努力追查資金去向。

至於涉案的本港3間上市公司名稱,香港證監會未有透露,警方指,有關人士仍被拘留調查,行動繼續,不排除將有更多人被捕。

在社交平臺吹噓誘人接貨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總監湯漢輝表示,涉案集團會在社交平臺包括Facebook、WeChat、Telegram開設「投資教室」,聲稱有免費證券貼士給投資者,起初會跟隨大市升勢,給予一些藍籌股資訊,之後推介一些低流量和低價股票加以吹噓。

湯漢輝稱,某些聲稱是投資大師的人留言後,網上立即有人附和,指賺了大錢,甚至會誇大說跟隨貼士能「買到首期或買到一輛車」,以博取投資者信任。

香港證監會,繼續打擊各種投資欺詐、造市、洗黑錢等

香港證監會表示,今次是首次四方舉行聯合行動,相信已經成功瓦解一個跨境造市及「洗黑錢」集團。香港證監會在發現該集團進行可疑交易活動並涉及《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特定的市場失當行為罪行後,基於當中的跨境因素及涉嫌干犯的洗錢罪行的規模,將個案轉介至新加坡金管局、警務處跟進,繼而展開了是次聯合行動。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打擊在網上平臺的投資欺詐和騙局,例如社交媒體‘唱高散貨’騙局,仍然是證監會的執法工作重點。為此,證監會將繼續使用各項現存執法和監管工具並與其他本地和海外的執法機構和監管同業合作。”“‘唱高散貨’騙局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嚴重市場失當行為罪行;如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高級管理層積極的參與或刻意的視而不見,有關個案將會被視為尤其嚴重。”

香港證監會感謝香港警務處、新加坡金管局、新加坡員警部隊的協助,並將繼續與警務處反詐騙協調中心和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緊密合作,持續進行投資者教育工作。投資者亦應保持警惕,並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而不應倚賴在聊天群組中或在社交媒體平臺上流傳的股票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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