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軍備競賽毫無意義

作者-林際健 民權時報主筆

從聯合國戰爭罪及國際人道相關規範來看,戰爭必須是針對兩方軍事人員或設施相互對陣廝殺,對都會地區或非軍事區或設施無差別攻擊殺傷無辜人民都是不允許的。在現實上不管共軍是否現代化,以其國民生產總值體量是台灣的20倍以上,其軍事設施人員數量即是難以抗衡。當前政府運用恐共大內宣,投下巨額軍備預算,是否允當我們來檢視:
更換老舊戰機提振空軍士氣有必要,護衛重要軍事基地也是也是國防所必需,加強單兵安全與作戰武器系統的整備與訓練更是需要。最重要的缺失是沒有對外和平的戰略指導和對本島防衛沒有現代戰爭的戰術思維。
1. 軍人與人民都是人命,人命關天,現代戰爭沒有死守到一兵一卒,打不過就應投降保命,所以政府也必須運用國策外交避免戰爭,不挑起戰爭。
2. 現代的戰爭軍力投送沒有前線與後方,沒有灘頭決戰,三十年前兩岸都有以直昇機同時投送一個師兵力的能力,再加上電子戰科技戰,直接戰一開打就是決戰沒有消耗戰。
3. 現代戰爭一但爆發,精準打擊絕對是第一波,如操作精準武器的國軍必然在第一波中會受到傷亡,固定的戰防觀通系統都會在第一波被癱瘓。
4. 中國大陸如想要封鎖台灣只要宣佈就好,就以我國防部宣告的ADIZ為戰區,台灣經濟就會熄火,光是天然氣發電十天後就斷氣沒電。
5. 我們買的M1坦克車,自走砲在台灣如不是對者海面轟,在城市中您打哪裡都是人民的財產。巷戰在台灣城鎮中開打,老百姓一定會被誤傷,台灣將成廢墟。
以上暫不用考慮誰勝誰敗,台灣人民是輸家。如幸運很快結束戰爭,人民生命財產得到最大保障,雖然可能人民被迫接受中共統治,但基於維持現有政治制度,但至少可以擁有比大陸人民更多的自由。
所以,綜合以上申論,負責任的政府應是要在憲政國法下,依兩岸四十年來停止砲擊改採和平交流的方式,尤其是因為制度不同無法相容而發展的兩岸各說各話的一個中國共識,也就是「九二共識」,讓台灣能發展,讓台灣能在搬不走的鄰居-中國大陸龐大的市場中「合作發展」。跟本不必去追究有無「九二共識」,就是當下無法用有共識用文字寫下的一種默認。同樣的在823砲戰後的停火,也沒有協議,但雙方都有默契的不再砲擊對方。所以嚴格講起來,中國的內戰沒有停戰協議下,是還在交戰中。但能發展到在馬英九政府下能開啟兩岸直航,化解敵對就是大家都有「中國統一」的憲政使命。
在台灣生長的同胞至少還有二成是台灣光復後來自中國大陸,大家都希望在自由開放的社會中成長,蔡英文總統在擔任陸委會主委時說:「統一不是選項之一而是唯一選項」,這是合乎兩岸關係條例的法律規範,所以運用模糊的「九二共識」,讓台灣跟大陸在和平交流過程中,能各說各話能自我發展,就是最好的戰略。只要台灣不要搞台獨,台灣人民就能安心的跟大陸合作發展。反之,搞台獨就是自我孤立,讓台灣人民沒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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