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中華民國政府制度嚴謹不容破壞

林際健 前工研院研究員/本報主筆

國家體制近兩千年來經歷各朝代更迭,各級政府官制文書完備,到了民國時期,乃至台灣光復後各級政府文書雖經日本殖民統治,也有序交接延續。大家如有興趣到戶政單位去查閱家族戶籍資料,您會發現戶籍資料的嚴謹完備,會叫您嚇一跳。我曾一時興起查閱我外曾祖父一系的全戶資料,一頁20元,花了二百多元取得影本,發現內容有學歷、有漢番之別、有被認養記載、還有工作記錄等其他記載。

所以從光復後一些反抗政府統治的人就一直對政府做各種抹黑的事,有人說政府接收台灣後就不用台灣人任公務員,又說政府充斥外省人等,以及政府招考公務員也偏袒外省人。殊不知基層公務員職務任務都有延續性,哪能說換人就換人。這些問題其實也很好查證,只要去看各級政府職工及退休人員即知,從大陸來台有任用資格者當然會適當安排,教師及公務員都一樣,政府有體制,必須依規範行政。其實從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名單來看,比例上本省籍的比例不會比外省少。

還有一樣,就是228事件大家都傳著政府平亂時殺了多少本省人,但在民國80年後清查受害人,憑戶籍資料及警總檔案,達賠償資格者居然只有2288人,其中有死亡、受傷、被判監禁等等。以台灣戶籍完備情形下,想鑽漏洞索國賠的,最寬的情形下,再也生不出來。可見得傳言之惡毒,把當時的政府說成暴徒流氓。殊不知當時政府依行政法規,不管是否軍事審判,仍是有文書為證。

再來就是黨外人士老是說國民黨貪污,當時的執政黨是國民黨沒錯,兩蔣時代長達40年統治是最清廉的總統。但是我們都知道各級政府貪污案也是層出不窮,大多是工程建設案以及都市計畫案。因為我們中華民國政府最了不起是監察院有審計部,各級政府有主計或審計單位,這人事是一條鞭的,是獨立的,不能由各級政府首長任命的。後來雖被陳定南縣長要求要首長認同中央任命,才開始警察局長也是地方首長認同中央任命。

工程弊案難斷主要是民意代表掌握預算同意權,再加上標案花樣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還有一問題工務單位設計發包作業常與包商合作,還有就是許多小型工程建案麻煩,就有跟包商有默契,在驗收或者報價高些,以便將來有需要,只要打個電話做個卡油工程。以上這些問題哪能亂怪執政黨,只要有權能管,弊案自然就會存在。

政府預算的支用,在民國七十年以前觀念是預算公用,即不放進私人口袋即不算貪污,那時各單位常弄個小金庫,將一些報銷以少報多,結餘的錢交到小金庫保管,當單位需要使用時就可由小金庫支用。慢慢地政府喊出預算法用,即各預算科子目不得亂移動,當預算估得不實在時也只能在一定比例下簽報核准移用。

以前大家喜歡搞個社團,希望從政府手中拿到補助款,可以用在會員身上。可是近幾年核銷越來要求越高,不符補助目的的活動都被擋下了。反而現在預算最多的原住民委員會及客家委員會,只要這些族群來伸請沾上族群的邊就很好核銷。

現在基層公務員,依法行政,固然有些良莠不齊,基本上有公務人員服務法規範,基本是沒問題。問題都在目前縣市級以上充斥著許多所謂政務官,如果由事務官轉政務員那還好,最怕的是像川普一個商人𥤮然走進國家體制,處處覺得國家體制綁手綁腳,又來個官大學問大,那就會狀況百出。還有就是聘僱人員充斥,也是國家體制的一大考驗。

最近國防部長/顧大律師一上台,就以為部長最大,殊不知國防部還有個軍令係統,主官是總統任統帥,軍隊指揮是參謀總長負責。我們偉大的部長居然搞不清楚就把手伸進軍令體系,給軍隊領導權下指令,說正負主官管可以一起放假…,這就是體制混亂的開始…

在我們的憲政體制下,尤其在兩蔣時代,他們尊重憲法體制,各級政府各司其責,所以才能開創台灣的經濟奇跡。從經國總統時代就擘劃半導體產業,才有今天成就。兩岸關係條例的實施我們有馬政府八年的高光時刻,如果八年來仍能好好執行,今天台海仍是和平之海,台灣不會成為外資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八來年被蔡政府搞亂的政府體制,賴政府如再加大破壞,未來台灣內部就先崩壞。如不能拒絕美國的涉入內政,國家可能就難保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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