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為先嗎?

唐雅妍/本報記者

善舉,是以人類的價值觀為衡量的。 作為DNA控制的生物,DNA是自私的,它只是把人作為載體,目的在繁衍它。可是人類卻會有利他的行為(為什麼,不在本文範圍),這類的行為,人類稱為善舉,善。

既然是利他,那麼,善,當然就有很多,所以有,”不因善小而不為,的價值觀”。

人類看到的善,有二類。1,DNA趨使的,比如,父母愛小孩,小孩愛父母,家庭之間的愛,夫妻,情人的愛,這些追根,直接源自DAN的設計。2,DNA延申的需求,比如愛鄰居,愛國,公德心,愛動物,憐憫心,等等。

第一種,任何動物都有,人類一樣。第二種,是人類學習得到的。在經由人類之間互相需要,人類社會就慢慢學會一些規矩,以有利大家共同生存。

所以,在一個正常的文明社會,不必特別宣傳第一類的善。比如情侶,每對都努力晒愛,學校不用教。其實對父母,兄弟姊妹也不必特別強調,也不必教愛子女。任何人,如果做出反對這些正常的善舉,自然受到社會批評,排斥,可能受到社會集體惩罰。

可是,第二種善,不只需要學習,社會要提倡,甚至不同文化,可能正好相反。

孝道,當然是大善之舉。但是,如果社會要一直宣傳,並且把它排為首。這樣的社會可能是有問題的。百善不必排名,不應善小而不為!

You Might Also Like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