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台灣政策法》將現行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改為「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這非但對台獨是一項鼓舞的訊息,恐怕更會造成美中間為了台獨正式衝突開戰,因為美國等於公開支持產生國際上一中一台的現實情況。
再者,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處長職稱將改為「代表」,任命則比照一般美國駐外大使提名程式,即需經參議院同意。這項改變等於宣告台美實質建交,互設代表;此外美國還承認台灣民選政府是台灣人民的合法代表,比照邦交國給予台灣代表實質外交待遇,禁止對美國聯邦及台灣官員設置交流限制,或限制台灣官員展示國旗等象徵台灣主權的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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