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俄羅斯承認烏克蘭東部兩地區的獨立

文-俞力工/奧地利學者

1990年左右,蘇聯與華沙組織相繼瓦解,於是乎,在這個分崩離析的區域,普遍浮現一個新問題,即過去,在強調國際主義與民族融合時代,各當局均有“高姿態”處理民族問題的傾向。彼時往往為了爭取民族團結,而大方地把甲民族佔多數的生活圈,劃進乙民族的行政管轄范圍。甚至於,還可能像赫魯曉夫時代的蘇聯一樣,把本國所屬的克里米亞半島,拱手送給唇齒相依的烏克蘭。

1990年,自從一個個加盟共和國獨立為新國家之後,或原本就是獨立的國家擺脫華沙組織之後,就一方面獨立,又同時把大量的“少數民族”給順道“帶走了”。

對這些突然體現少數民族地位的族群而言,如克羅地亞、科索沃境內的塞爾維亞民族,或如,加入親美集團的烏克蘭境內的俄羅斯民族,究竟是否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權利或自治權利,則成為後冷戰時期最具爆炸性的問題。

大體而言,依據國際法與迄今的國際共識:一,凡獨立國家,境內少數民族不具有獨立權利(殖民地的獨立運動為例外,如南非);二,任何少數民族,即便不具有獨立權利(分離權),但至少可以擁有行政自治的權利;三,國際法明確反對任何國家當局對少數民族進行歧視與迫害。

於是乎,根據第一點,我們大可知道,某些國際勢力即便背地裡搗搗蛋,但正式外交場合不會去讚成台灣或新疆、西藏獨立。但是,具體國際事態的演變絕不是這麼單純。因為冷戰結束後,美國儼然是獨佔鰲頭,自以為本國意志可以取代聯合國與國際法。於是乎,便利用其強權,硬是在蘇丹搞出個南蘇丹獨立國家,而且與此同時,也在科索沃(只是南斯拉夫的一個省,而不是加盟共和國)協助其獨立。如此一來,俄羅斯便曾多次提出警告,一旦破壞國際法共識,造成這些前例,則俄羅斯也會考慮,一旦俄羅斯少數族群在境外受到迫害時,將會毫不猶豫地向他們提供必要的支援。這就是為什麼2014年俄羅斯會果斷地收回克里米亞,而昨日又承認烏克蘭東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原因。值得關注的是,八年前,克里米亞半島的俄羅斯群體,也是先進行獨立,不久後便宣佈“加入俄羅斯,成為其國家組成部分”。往後,這兩個新國家是否會依樣畫葫蘆,加入俄羅斯?這可能性似乎不能排除。那麼,國際法上站得住腳嗎?未必見得,但西方霸權集團卻是始作俑者。唯一區別在於,國際輿論控制在西方集團手中,於是便能把俄羅斯給盡情妖魔化。

談及上述國際共識的第二、第三點。很不幸的是,後冷戰時期,上述地區的新政權少有不推動民族沙文主義,並對少數民族的基本人權(語言,宗教信仰,文化認同或文化遺址,就業,居住權,甚至人身安全)進行迫害與破壞。審視各個地區,對少數民族進行迫害最烈的地區其實就是科索沃。其新政權與烏克蘭的新政府(2014年靠非法政變起家)一樣,均帶有濃厚的法西斯色彩,然而恰好就是他們,得到美國最多的支援與支招。

據觀察,許多海內外中國人對當前俄羅斯承認烏克蘭的兩個新國家的“外交手段”不表讚同。個人猜測,這多少是受北京當局的影響。因為,大家都清楚,北京當局出於反對新,藏,台灣獨立的原因,也主張“主權國家內的少數民族不具有分離權”。因此多半不會同意普京如今的做法。

這事,我曾經於2010年就批評過中國政府對待科索沃問題的態度。彼時,國際法院應塞爾維亞當局請求,審理科索沃地方當局2008年宣佈獨立的合法性一事。中國政府為了避免表態,竟然令其國際法院的法官不出席,結果法院就當然做出了一個“宣佈獨立行為不抵觸國際法”的荒唐判決。之所以荒唐是因為法院迴避了獨立問題,而避重就輕地聚焦於“宣佈行動本身並不犯法”。這種先例一旦產生,對中國自然極為不利,而今天再去批評普京的做法,便顯得有些自相矛盾。除此之外,上文已提及當前的烏克蘭政府與科索沃大同小異,不但是美國的馬前卒,對待少數民族,也非常的法西斯。鑒於此,馬其頓的問題並不止於國際法問題,而同時是個人道主義問題。當骨肉同胞在海外受到壓迫與殺戮時刻,唯一需要考慮的是人道援助,而不是什麼國際法或不干涉他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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