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愛離開,離婚的正確姿態是什麼?

文-朱利軍

當愛離開,離婚的正確姿態是什麼?距今1100多年的唐朝人早已給出了答案。

出土于敦煌莫高窟的一篇唐朝的《放妻書》(離婚協議書)是這樣寫的:

蓋說夫妻之緣,伉儷情深,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幽懷合巹之歡。凡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夫婦。夫妻相對,恰似鴛鴦,雙飛並膝,花顏共坐;兩德之美,恩愛極重,二體一心。三載結緣,則夫婦相和;三年有怨,則來仇隙。若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來相對。妻則一言數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羊一處。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以求一別,物色書之,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三年衣糧,便獻柔儀。伏願娘子千秋萬歲。

簡單譯為現代文就是:

你我前世有緣,今世結為夫妻。但我倆前世也許是冤家,所以今世糾纏不清,產生矛盾。你嘮叨抱怨,我反感嫌棄,像貓鼠相互憎惡,如狼羊共處一窩。既然做不到心心相印,夫妻同心,不如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各過各的生活互不相擾。希望分開之後,你能好好愛護自己,注重梳妝打扮,保持窈窕身材,再嫁如意郎君,生活幸福美滿。我倆從此恩怨一筆勾銷,不再互相怨恨。如此一別兩寬心,各自歡歡喜喜過日子。我願補償給你三年的衣物糧食,幫助你順利過渡,祝你平安長壽。

在《放妻書》中,我們既沒有看到相互抱怨、竭力揭短的狗血劇情,也沒有看到惡毒的詛咒和欲置之死地而後快的用心。唐人把夫妻矛盾巧妙歸結於“緣”,緣起緣滅,自有因果。一字一句讓我們感受到的是唐人的包容與釋懷,溫柔與溫情,看到的是離婚時給予對方的真誠美好的祝福和對弱勢一方實實在在的扶助。結合當時的歷史條件,我們看到了唐人的格局之大和胸懷之豁達。

唐人告訴我們,當愛已不在,及時止損,依法維權,優雅轉身,和諧告別,才是離婚的正確姿態。以豁達的心態處理離婚事宜,避免在離婚大戰中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內耗,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對自己和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籠子關著鳥兒,鳥兒不自由,籠子也不自由。當籠子打開,鳥兒自由了,籠子也就自由了。願所有處於離婚痛苦中的當事人都能想通此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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