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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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主日」談國家施暴太極門
作者-張家麟【真理大學教授】
9月15日,是聯合國2007年訂定的國際民主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emocracy)。我再次應太極門的朋友之邀,在這節日,反思民主政治之下的台灣政府,對太極門不當的宗教壓迫。
我以為:「極權專制會有國家暴政是常態;民主化之後的台灣,有國家暴政卻是個異例。我們都知,太極門案出現在1990年代,民主化初期的台灣,它明顯是個「假案」、「錯案」。至今,已經四次政黨輪替了,台灣民主政府依舊未還太極門公道。甚至變本加厲,國家強制法拍、充公太極門的土地建物財產。
客觀來說,它既是「司法案件」,也是國家體制對太極門施暴的「政治事件」。如果把它放置國際第三波民主化及台灣民主浪潮中來觀察,本案絕對是國際民主浪潮的「逆流」,也是台灣民主史中的一個「重大污點」。
理由如下:
一、違反民主憲政的宗教人權:當台灣由威權體制走向「民主化」;理論上,人民擁有憲法中的宗教信仰、實踐、宣教、創教、供養諸佛、謝師等各項權利。然而,政府卻在去年對太極門下重手,否定弟子向師傅的「束脩禮」。考諸本土境內各傳統儒釋道耶回或民間宗教及新興教派,弟子對師父、信徒對神佛的供養,政府皆免稅。獨獨對太極門課稅,進而剝奪太極門名下的財產。完全違反學生供養老師束脩禮的宗教自由。
二、行政官僚權力過於龐大:當民主ROC、憲政台灣出現太極門案後,經由其弟子多方奔走,尋求司法正義。在民國96年(2007),各級法院也對民國80-85年(1991-1996)的「欠稅假案」,還太極門清白。唯獨對民國81年(1992)案,仍然被行政官僚體系緊咬不放。它行使國家賦予的權力,彷彿是國家派出的劊子手。以龐大行政官僚權力,砍殺手無寸鐵的太極門練氣功子弟。
三、國家行逕猶如「強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在民國109年(2020)7-8月,以依法統治之名,對「欠稅者」-太極門強制法拍其土地財產。一拍流標,二拍再流標,最後干脆由國家充公太極門的土地、房產。表面上看,國家「依法」拍賣、徵收;實質上是,國家宛如「強盜」,「合法」施暴、強奪百姓財產。這對號稱民主法治化的台灣,尤為諷刺。不合比例原則的沒收人民財產,違反法治原則。
四、獎金分贓制度腐蝕民主:本來太極門全體門生上下一心,以「愛」、「和平」、「良心」為宗旨。走溫和的司法訴訟及和平走上街頭兩條路線。在民國96年,幾乎皆得到了平反;只留下民國81年這一件「欠稅假案」。沒有想到,國家機器中的少數稅官、行政官吏膽敢「犯天下之不韙」,以暴政法治,對付溫良恭儉讓的練功團體。他們貪圖「執行、處分」欠稅團體的財產後,得以分贓獎金。此不當制度,讓國家一而再、再而三的對人民施暴。而且,它也腐蝕官吏人心、打壞民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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