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的侷限

作者-張家麟

        前兩天,上南亞、東南亞宗教的課程;剛好大學同班好友翠瑩在臉書分享,她於美國拍攝唯美的印度教(Hinduism)神廟照片。我就搭配講課資料,說說這個台灣本地少見的印度宗教,及其信仰傳播的「侷限性」。

        此教是源自南亞印度半島,是人類最古老的宗教文明之一。媲美東亞儒教文明,西亞耶教、伊斯蘭教文明。其《吠陀經》出現在公元前1500年,也是人類最古老的一部「經典」。表現出來的信仰、神學、神話,頗具其民族文化特色。

        其信仰總人口約有10億,在全世界排名第四,僅次於基督宗教、伊斯蘭教、民間宗教。然而,它的教徒集口在印度人,極少跨越到其他族群,成為多個民族信仰。

        為何會如此?倒是個有趣的問題!

        我以為,跟它的一神或多神信仰及精彩的神話或道德律,無多大關連。反而與它世襲、無法打破的「種性階級」(caste)制度有關。

       先談印度教的神:它有「創造」宇宙萬物的最高神「梵天」(Brahmā)。再者,有創造,就須「維持」萬物的「毗濕奴」(Viṣṇu)。最後,還要有「毀滅、再生」的「濕婆」(Śiva)。

        這些論述頗具特色,神像造型也挺特殊、漂亮、莊嚴。梵天以四首、八手呈現;毗濕奴則以單首、四手臂,坐在神鳥或蓮花姿態;濕婆也以單首、四手臂,禪定盤坐姿態呈現。這三類神,各有不同的神格,自成一個具印度民族風格的多神信仰體系。

        在神廟部分:於印度境內,供奉「梵天」主神的神廟極少;以「毗濕奴」為主神的神廟,約1000座;祀「濕婆」為主神的神廟,約2000座。其造型也頗富麗堂皇,可看性甚高。

        其中,梵天傳至泰國曼谷,成了眾人或觀光客膜拜、祈求「平安健康」、「愛情」、「事業&學業」及「財富」等四項世俗需求的「四面佛」。現在又從此地傳播到香港、新加坡、台灣等地。

        事實上,梵天與佛陀皆來自印度;然而,梵天本質並非「佛」。因為,修行成佛者,是法佛陀的「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不但得看淡人世間的「生老病死」之無常、無我,尋求智慧解脱之道,而且要割捨世俗的「榮華富貴」,完全異於梵天之世俗功能。

        我覺得,印度教特殊的「種性制度」,是其最大的特色,也是侷限它跨越印度種族信仰的主要原因。完全異於耶、釋、儒、回等古老的世界型宗教,它們都主張人人、人神、人物間的「平等」。

        耶、回的經典言,人在上帝(阿拉)面前,人人平等的祀神、祈禱、直接面向上帝(阿拉)。佛說,眾生平等,人人放下屠刀,皆可成佛。儒曰,布衣可以為卿相,只要努力,人人可以為堯舜;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

        反觀印度教的「種性」制度,卻主張把人分為四層。最高階為「婆羅門」祭司;第二層階級是「剎帝利」官吏;第三層階級為「吠陀」農人、牧人或商人;第四層階級為「首陀羅」,沒有人身自由的奴僕。

        其特質是以宗教戒律規範:印度社會不平等結構、與生俱來命定的階級、人在出生後如何努力也不可變更的階級。甚至將「輪迴轉世」納入種性制度。認為違反此制度者,往生後永遠墮落成最底層階級,永不轉化。

        當世界各主要宗教,皆走向「平權主義」潮流,文明國家的憲法規範隨之改變。保障各宗教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國家平等對待宗教、信仰;各教派有平等宣教、創教之自由;各教派、教徒也都擁有平等之地位與權利。

        印度教卻依舊獨樹一格,明顯與人類當前主流普世「平等人權」相悖。致使它無法擴散、傳播到其他民族、種族建構的文明,這可能是關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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