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社會公正日:為太極門說句公道話

文-張家麟 / 真理大學教授

2009年2月20日是聯合國的第一個「世界社會公正日」(World Day of Social Justice)。到今天,已有13個年頭。

UN設立它的目的是:進一步推動國際社會,「消除貧困」、「實現男女平等」和「促進社會公正」等方面,進行努力。

其中,Social Justice,可以翻譯成「社會平等」、「社會公正」、「社會正義」等詞彙。它雖然是普世價值:說來容易,作起來困難重重。其內涵也與太極門稅法案,息息相關。

在此,我覺得Social Justice是憲法學核心價值;在法律條文常以「社會平等」呈視。它包含性別、年齡、種族、族裔、宗教、文化、殘疾及司法審判,等諸多面向的平等人權。

今日,我只講「宗教平等」這項人類基本人權。它明文載明在美國、主要文明國家及我中華民國憲法。更刊在「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國際人權兩公約。

對宗教學者而言,「太極門」是從傳統道教轉型而來的新興宗敎、練功團體。它擁有教主(師父)、信徒(弟子)、功法(教義)、行功(儀式)、場所(聚會所)等宗教元素。是一個具有「愛心」、「善念」的「正派」的宗教。

它理當受中華民國解除戒嚴後,憲法體制中「宗教平等」之對待。不幸的是,1990年代,政府對新興宗教行「宗教掃黑」,它遭池魚之殃。至今,其宗「稅法案」未解;還在前年被政府行政稅務機關,拍賣太極門的土地。

這種作為,明顯屬于「政治迫害宗教」之不當舉措。我仔細看來,政府至少違反了3項宗教平等原則:

1.供養諸佛、師父不用繳稅;政府也應該對待平等太極門。當其弟子練功,送束脩禮給師父應比照辦理,既符合宗教禮俗,當然也就無須繳稅。一切冤錯假案,從此開始。因此,我大聲呼喊,應該還太極門弟子練功後,送束脩禮給師父之平等、自由人權。

2.宗教團體財產為法律保護,政府不得任意剝奪;也應該平等對待太極門。然而政府稅法機關不當課太極門稅在前,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財產於後。形同政府對太極門作了雙重剝削。

3.宗教徒在自己的場所集會不得限制;政府也應該平等對待太極門。但是,當政府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財產後,就剝奪了太極門弟子的集會場所,行練功的集體宗教信仰自由。

我在世界社會公正日,反思以上3點,皆是政府對太極門的不當迫害、剝奪。

在此,我們集體呼籲政府:應該儘速還給太極門公道、正義、財產之權利,給太極門清白。其宗教平等人權,一如其他宗教,得到政府公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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