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是中國人嗎?

龔春生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兼召集人

    前不久,台灣媒體報導一則新聞:一位出生在台灣的老父親,因在女兒面前表示自己是「出生在台灣的中國人」,竟遭「青鳥」行動支持者的女兒出手打了三拳。此事件凸顯出台灣部分年輕世代對歷史、文化與法律的理解過於膚淺。清代大儒龔自珍曾言:「欲要亡其國,必先亡其史;欲亡其族,必先亡其文化。」正因如此,當台灣的教科書進行修訂後,許多年輕學子對中國歷史與文化的認知與認同逐漸淡薄,他們難以體會兩岸本屬一個中國,而目前的分裂局面,實為中國內戰的延續。然而,歷史不容扭曲。既然海峽兩岸均自認同屬一個「中國」,那麼,兩岸人民理當都是中國人。本文將從歷史文化與法律層面加以說明。

一、歷史文化層面

  中國自古以來多次躍升為世界強國。在漢朝時,與羅馬帝國並稱東西兩大強權;在唐玄宗期間,國力達到巔峰,萬邦來朝,為當時的世界第一強國;宋朝是科技進步,發明了印刷術、指南針、火藥等,國立遙遙領先世界各國;元朝時,建立全球規模的帝國,中國地區是經濟與文化的核心;明朝時,鄭和七下西洋,遠及東非與阿拉伯,展現強大海軍實力;清朝時,康熙、乾隆年間,國土空前廣大,人口占世界三分之一,GDP居全球第一。自秦漢以降,「中國」一詞已廣為使用。南北朝時期,南北兩朝均自稱「中國」,並視對方為「偽政權」。至明清時期,西方典籍中,普遍使用 Ming China 或 Qing China 稱呼。特別是康熙年間清廷收復台灣,將其正式納入中國版圖並實施行政治理,自福建、廣東移民至台者,皆受清政府統治。由此可見,「中國」已為國際普遍認知的政治實體,被其統治的人民則為「中國人」。

    1895年甲午戰爭後,清廷在馬關條約下被迫將台灣割讓給日本。此舉正說明台灣原為中國領土,否則清廷何以有權割讓?即便台灣在日本統治下,島內的漢族文化仍延續不絕。戰後中華民國接收台灣,繼續推行中文教育與國語政策,並保留春節、清明、中秋等傳統節日。宗教信仰上,道教、佛教與媽祖信仰依舊盛行。教育體系亦在李登輝執政前,持續強調中國傳統文化。由此可見,在此文化氛圍下成長的台灣人民,從歷史文化角度而言,自屬中國人。

二、法律層面

    (一) 國內法

  中華民國憲法第三條明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因此,中華民國國民自然就是中國人。依《國籍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凡「出生時父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均屬中華民國國民。換言之,父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其子女亦為中國人。

    (二) 國際法

  1943年《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由中、美、英三國領袖共同宣布,日本竊占之東北、台灣、澎湖應歸還中國。1945年《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再度確認此條件,日本投降時亦接受該宣言。由此,台灣及其附屬島嶼(包括釣魚台)於戰後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9月2日,日本天皇所簽署的《日本降伏文書》(Japanese Instrument of Surrender),曾明白宣示,將接受《波茨坦宣言》,台灣及其附屬島嶼(包括釣魚台群島)於戰後應歸還給中華民國。

    部分論者質疑《開羅宣言》僅為新聞公報,並非條約。但依《維也納條約法公約》(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第二條規定,文件名稱不影響條約效力。美國國務院亦將《開羅宣言》收錄於其條約與國際協定彙編,可見其具備國際法地位。

  另外,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Japan),其中第三條涉及日本在台灣、澎湖財產與債權的處置,並明定須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政府協商。若台灣非屬中華民國,則日本無需與中華民國政府談判此事。由此足證,台灣主權歸屬中華民國無疑。

  在日本統治的1895–1945年間,台灣人民因領土主權的轉移,亦一度成為日本國民。戰後回歸中華民國,則重新取得中國國籍。這一過程類似蘇聯解體後,烏克蘭境內的俄裔人口隨領土歸屬變更而成為烏克蘭人。

三、結語

  綜合而言,無論從歷史文化還是法律層面來看,台灣人民與中國大陸人民皆屬同一民族、同一國家。語言文字一致,傳統節慶與宗教信仰相同,歷史文化淵源相連;在法律層面,中華民國憲法與多項國際條約更清楚確認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毫無疑問地,在台灣的國民都是中國人。與其以狹隘的心態自認為台灣人,何不大大方方地做個榮耀而又有底氣的中國人!

You Might Also Like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