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為了讓人更自由、社會更公正

陳 劍/大陸學者

  從大的視野考察,改革就是要實現人的解放,給人以更多的自由、更少的束縛,最終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這也是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所指明的方向和奮鬥目標。

  上世紀80年代初,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使廣大農民擺脫了“一大二公”舊體制的束縛,極大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大量農業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或興辦鄉鎮企業。隨後,城市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推動我國經濟衝破計劃經濟體制、蓬勃發展起來。1992年,鄧小平同志南方談話提出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黨的十四大明確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改革目標,極大地拓寬了人們對社會主義的認識視野,人民群眾以及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巨大潛力得到釋放,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躍上一個新臺階。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進入全面深化改革階段,提出凡是市場能夠做好的都交給市場,凡是社會能夠做好的都交給社會;政府自身改革通過減、放、管等措施,即減少行政機構、減少行政審批、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的干預、減輕企業負擔,政府向市場和社會放權、中央向地方放權,政府管好自己的事,極大釋放了市場活力、社會活力和地方活力,正在促進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推動我國經濟加快轉型升級。

  從制度建設角度考察,改革就是建立和不斷完善能夠實現社會公正的制度。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旗幟和本質特徵。社會主義產生500年了,之所以仍然充滿生命力、具有強大凝聚力,是因為社會主義的旗幟上寫著四個大字——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最重要的體現和保障是制度公正。例如,市場公正或經濟制度公正,就是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讓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力量,讓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不斷實現制度公正、社會公正,需要推進全方位改革。只有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党,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才能實現市場公正、分配公正,才能以經濟公正促進社會公正、以政治公正和法治公正體現社會公正,建成人民普遍幸福的社會主義,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改革為社會公正提供制度之基。

  當前,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面臨思想觀念的障礙、利益固化的藩籬,每推進一步都需要堅定信心、周密部署、大膽探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宣言書和總佈局,必將進一步釋放人的自由活力,有力促進社會公正。同時,改革需要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人民群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體,是自由和公正的創造者、享有者、受益者。改革攻堅尤其需要得到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因為歷史發展方向和進程最終取決於人民群眾的覺悟和行動。這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既需要不斷完善頂層設計,也需要基層積極探索;既需要把基層試點的成功經驗在更大範圍推廣和複製,也需要不斷使人民群眾得到實惠,始終得到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北京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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