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是個節日——世界新聞自由日

當我把紀念這個節日的消息發到微信朋友圈的時候,很多朋友感到十分詫異:還有這個節日啊?

我說:是的,百度一下就可以知道的。

百度百科寫道:

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世界新聞自由日是由聯合國創建,旨在提高新聞自由的意識,並提醒政府尊重和提升言論自由的權利,該權利銘記在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中。2013年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設立20周年。聯合國5月2日舉行特別活動紀念。

聯合國大會於1993年12月20日作出決定,宣佈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該大會向聯合國大會轉達教科文組織成員國關於宣佈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的願望。這個宣言是1991年5月3日教科文組織和聯合國在納米比亞溫荷克舉辦發展非洲獨立和多元化新聞研討會上通過的。

世界新聞自由日的設立目的是頌揚新聞自由,評估全世界新聞自由的狀況,捍衛新聞媒體的獨立性,並向在追求真理的事業中殉職的新聞工作者致敬。

他們還專門為這個節日制定了會標——

這一天是為了紀念《關於促進非洲新聞界的獨立和多元化的溫荷克宣言》,總部設在美國的媒體監督組織“保護記者協會”發表報告指出,記者們面臨越來越多的危險,而駐外記者更是如此。過去幾年中發生了多起記者因其職業身份而成為襲擊或綁架目標的事件。70%殉職的記者都是因為他們的工作而被殺害的,而這其中85%的事件永遠無法得到正義伸張。

在1991年題為“促進世界新聞自由的決議”中寫道,承認自由、多元化和獨立的新聞是任何民主社會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在這一天,全世界的人們都被告知:言論自由權被侵犯的現象仍然存在;他們被提醒:有許多新聞工作者,因為提供每日新聞而被捕入獄,甚至英勇犧牲。

世界新聞自由日讓世界再次重溫《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所闡述的保護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基本權利的重要意義。沒有這些權利,就無法實現民主和發展。獨立、自由和多元化的媒體能夠確保透明度和落實問責制,促進社會參與和法制並有助於消除貧困,因此對民主社會的良政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005年5月3日,為紀念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聯合國向在2005年恐怖襲擊中受傷致殘的一位黎巴嫩廣播工作者頒發年度新聞自由獎。在美國,新聞工作者將宣讀兩個世紀來在新聞崗位上殉職的1600多名新聞工作者名單,向2005年以身殉職的全球59名新聞工作者表示敬意。

一位元在黎巴嫩深受觀眾喜愛的電視新聞主播希迪亞克(May Chidiac)被提名榮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6年吉列爾莫·卡諾世界新聞自由獎(2006 UNESCO/Guillermo Cano World Press Freedom Prize)。

據聯合國發佈的新聞稿,希迪亞克女士因2005年9月的一次汽車炸彈襲擊失去一隻手和左腿。

該獎項是以哥倫比亞新聞記者吉列爾莫·卡諾的名字命名的,他因抨擊哥倫比亞大毒梟的活動于1987年被謀殺。

在美國,在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獨立的、非營利性的自由論壇(Freedom Forum)計畫在位於維吉尼亞州阿靈頓的俯瞰華盛頓的新聞工作者紀念碑(Journalists Memorial)上增添2005年在報導新聞時喪生的59名新聞工作者的名字。

5月3日,包括路透社、美聯社和半島電視臺在內的美國及國際新聞機構將用兩個小時宣讀自1812年以來在新聞崗位上殉職的1606名新聞工作者的名字。

實際上,早在美國建國前,保護新聞自由就已成為美國的理想。1735年的“約翰·彼得·曾格案”(John Peter Zenger)為新聞界發揮監督壓制性政府的作用及新聞自由開創了先例。在此案中,殖民地的陪審團與英國的法律傳統決裂,宣佈紐約報紙出版商曾格不可能犯有煽動性誹謗罪,因為他的報紙對英國政府的批評屬實。

但同時他也說,“我對我們報紙的墮落以及報紙撰稿人的極度惡意、庸俗和虛假深感遺憾。”在數十年後的內戰期間,由於政治上的兩極分化,出現了新聞媒體對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總統連珠炮般的抨擊。1863年,芝加哥一家報紙刊登社論說,聯邦軍士兵“對讓他們為他們並不贊同的目的而殺人的那種極端愚蠢的決策感到憤怒”。當一名聯邦軍將領憤而關閉這家報紙之時,林肯下令讓這家報紙重新開業。

又過了100多年,美國政府於1971年從一個聯邦法院獲得命令,以危及國家安全為由,制止《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繼續發表五角大樓文件。國防部編寫的這些檔分析了美國捲入越南的歷史,屬於最高機密類檔。此案在幾天內被送到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的案頭。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利於《紐約時報》的裁決。遵照曾格案的處理方式,最高法院的裁決說:不受“預先制約”的新聞出版自由是近乎絕對的。法院裁決說,政府未能證明,這些檔的發表會“直接、立即並無可挽回地損害國家利益”。

儘管美國政府官員有時會力圖不讓新聞媒體發現敏感資訊,但是,美國的新聞記者和編輯人員通常會按照他們自己的道德指導原則來確定某一新聞是否會損害國家安全。外國訪問者常常會驚奇地發現,在五角大樓走廊裡有上百名持證記者沒有人陪同地自由來往,搜尋新聞,即便在戰時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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