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 辯論 爭辯

文-葛彰台

辯證古代哲人智慧高妙,他們曉得人會因自身所見而所蔽,而由此產生的歧 見紛爭是邁向真理的一大障礙,經一番苦思冥想之後,終得出一解決方法:以排除成見為前題,將事情反覆思量沉澱,然後透過彼此交流尋覓答案。說得淺白 一 點,就是與論者翻箱倒櫃羅列客觀事實,再從中梳理明白。那怕是當下未有定案, 但參與者均藉此得到更深層的認知。經歷思維的洗滌,帶領人類步向文明,這是 古今思想家窮畢生之力追求的終極目標。 關於箇中的精彩辯題(甚至是詭辯)。 簡而言之,正.反.合,是哲學上的辯證法,重視論證過程的嚴謹,不同於辯論。 古希臘智者孜孜不倦地運用原始的辯證法鑽研真理,而後世的辯證法, 經過不 少修正與改良,其基本精神尚在,但論證方面之嚴密,明顯地因知識的累積而更 趨完善。可是若說純粹地以辯證迫近真理,於遙遙相對的現代,誠然令人神往, 但遺憾地已鮮可見之。
唯物辯證是由馬克思首先系統性整理及批判性改革費爾巴哈、黑格爾等的 哲學體系所逐步成形,在經後來的馬列主義者(主要如恩格斯、列寧、李達、艾思奇、毛澤東等)發展而形成的一套逐漸完善的世界觀(本體論)、認識論和方 法論的思想體系;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核心組成部分。 唯物辯證法認為:「以普遍性統一聯繫對立上事物特殊性」和「矛盾及量變同質 變下的永恆發展」是世界存在的兩個總的基本特徵,從總體上揭示了世界的辯證 性質;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和各個範疇,從不同側面揭示了這兩個基本特徵的 內涵和外延;以辯證唯物主義之認識論(能動的認識論)及矛盾(即對立統一) 的觀點都是唯物辯證法的核心。

辯證否定觀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來自黑格爾的「正-反-合」 三階段論:「正」態事物由於內部矛盾的發展,會過渡到反面,成為「反」階段,這是第一個否定;由反階段再過渡到它的反面,是為否定之否定。經過否定之否定後,事物顯然回到「正」態—理性肯定。
辯論目的不在較真,故輕忽推論的過程,側重說話技巧,著力從對方的論述 中挖掘漏洞,講究求勝。而立論到底是否「正確」,並不重要。對文人雅士而言,
辯論雖然計較勝負得失,但仍不失為君子之爭。可是時人辯論的模式,無論在當 面對質抑或隔空筆戰,多流為「潑婦駡街」,正因為重心已放在個人榮辱,而非 為真理的追求之上,其目的與心態已經本未倒置,殊為可惜。
爭辯更屬等而下之。罵戰之本質為一種異化了的辯論。爭辯的模式是:誰勝 出,誰就是道理,從針對對方的話語,變成針對人身品格行為,純粹以「欲鬥垮,先鬥臭」為己任。所謂勝負,說穿了就是迫得其中一方偃旗息鼓,閉口噤聲,而 另一方就繞場一周作得意狀。至於其餘形式,大可想像,自不待言。而其中過程, 未必包含所謂的理虧與否。「用牙咬,扯頭髮」,多數情況下是不幸遇上痞子, 有理說不清,打架不會跟你拳來腳往 招式對拆,往往以下三濫手段對付人,諸 如偷襲單打挖瘡疤,因人廢言之類。雖然看上去頗不雅觀,但許多不屑自辱者正 是敗在此類手段之下。「兵不厭詐」,不問招式高下,有效打倒對手就是好招。 討論,是智慧的交流;爭辯,乃無知的疊加。政黨之間的爭執,除了因為理念不 一,亦有赤裸裸的利益考慮。但各持己見之餘,他們每每忘記以理說事,過份感 情用事,令原本好端端的一場政見較量,退化成黨同伐異的修羅場。少爭辯,多 討論,在選戰互相廝殺中大概難以做到,畢竟總有人冥頑不靈,總有人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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