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共識與台灣關係法是中美及兩岸關係定海神針

文-蔣權瀚 / 中華海峽兩岸和平發展促進會理事長

一、「九二共識」是台灣所提出的構想卻已成過去式

 

2001年台灣前陸委會主委蘇起教授發明「九二共識」作為兩岸關係的政治口號,基本上為民進黨陳水扁政府得以繼續推動兩岸交流,一方面也讓在野國民黨的連戰主席可以繼續與中國大陸交流。這個口號在國民黨而言,是所謂中華民國憲法下,各自表述立場,也就是「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因為當時的國際時空環境背景,中美之間的經貿合作、國際外交關係緊密,美國需要在伊拉克戰爭、阿富汗反恐戰爭等聯合國事項上,取得中國大陸的支持,所以,九二共識是被美國所默認的兩岸關係口號。但時至今日,中美關係自2012年以後轉變至今,雙方已經成為戰略上競爭對手,美國介入台灣政治的環境日深之下,中美關係衝突日益,台灣民進黨執政當局,自然「西瓜偎大邊」,漠視「九二共識」理所當然。所以「九二共識」在2020年的總統選舉被打入冷宮,成為過去式,自不在言外。


二、「九二共識」與「印太戰略」是台灣現階段中美地緣戰略衝突的盲點

 

1、由於「九二共識」的基礎是「一中原則」,但以美國當前亞太政策,對中國大陸進行「印太  戰略」的反制措施,導致「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受到美國的實質否定,雖然美國表面上保持聯合國的「一中原則」,但實質上台灣民進黨政府已經在「印太戰略」上參與其中,為避免觸犯中國大陸台獨底線,只是「協而不同」。但相對提出「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的國民黨受到衝擊,使的兩岸關係日益惡化,這種衝擊卻是來自於美國在亞太地區對中國大陸的地緣戰略,這非是民進黨執政當局可以掌控的。

2、其次,ECFA協議是國民黨於2008年執政後,依「九二共識」的兩岸政治基礎,所推動完成具有實質兩岸關係的官方文本,推動兩岸關係在各項經貿活動上,甚至文化、觀光及學術活動的交流,增進兩岸融合的機會大增。但2012年以後美國的「亞太在平衡政策」、2016年後的「印太戰略」,中美從貿易摩擦到全面戰略衝突,使得ECFA無法全面展開,這必定是協議條文內容不符合美國利益,僅僅考量兩岸利益,這是美國所不能接受的,當時國民黨執政當局未能未雨綢繆,實應負起部分責任。

3、至於美國「印太戰略」屬於軍事聯盟方面的做法,容易激化台灣與中國大陸兩岸的軍事風險,這樣的地緣政治結構,一方面容易誤導中國大陸就民進黨當局台獨的傾向,一方面也會導致台灣在經貿發展上受戰爭衝突風險升高的影響,導致投資不振,外資裹足不來的窘境。台灣民進黨執政當局應審慎控制台海軍事風險,避免軍事風險影響台灣經濟發展委靡不振。

4、由於美中之間的全面衝突已是不可避免的現實局面,中華民國在地緣政治的現況,以及兩岸關係維持正常化下,應在兩岸「九二共識」與「印太戰略」的衝突中,重新審視一個中美台三方均能接受的方案,特別是台灣能有迴旋餘地的地緣政治定位,也許以經貿方案為最實質、最有利的基礎架構,平衡三方利益,才能避免台灣在中美之間的地緣戰略衝突淪為犧牲品。

 

三、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是兩岸及中美關係的現在進行式


1、馬英九總統對於「九二共識」的貢獻—簽立ECFA協議

   2010年6月29日,海基會與海協會在重慶簽立『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這是海峽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所達成的兩岸關係新里程碑,中華民國立法院於2010年8月16日通過該法案,並於9月16日公告正式實施。這份協議文本是海峽兩岸以「和平、對等、民主、對話」的原則,完成這份官方文件的簽署,並且也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關範完成的法律文件,具有絕對的法律效力。馬英九前總統所領導的團隊在兩岸關係的維繫上,自2010~2015年間也完成兩岸的23項附屬協議,便於兩岸人民、經貿及文化交流,創造有利於兩岸經濟民生發展環境,實功不可沒,此乃「深化九二共識」的實質作法,不僅奠定兩岸和平發展的基礎,更是穩定亞太區域和平的重要作為。

 

2、美中的關係變化改變「九二共識」的基礎—

   2001年海峽兩岸所建立的「九二共識」,屢見於雙方文本及領導人的公開表述,但卻未          曾在美國方面表彰於公開文件或領導人的演講文稿中。美國的政策乃是在「一中原則」(國際)與「台灣關係法」(國內)中尋求美國利益最大化的政策趨向。時至2012年,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後,歐巴馬總統的重返亞太「亞太在平衡政策」,對中國大陸採取謹慎合作,戰略防範的原則後,反對「九二共識」,也成為民進黨配合美國「亞太再平衡政策」的鬥爭策略,所體現的是2014年「反服貿的太陽花運動」,也導致台灣青年對ECFA的認知上有了偏差。也導致2016年的總統大選,民進黨獲勝並取得完全執政權。蔡英文總統當時的兩岸關係論述是「維持現狀」,但卻將「兩岸協商監督條例」束之高閣。時至2020年總統選舉,民進黨再次操弄「九二共識」為「一國兩制」,並且介入香港政治活動,導致兩岸關係更是雪上加霜,已無法再維持現狀,中國大陸對部分經貿交流下達禁令,特別是觀光、農漁產品及傳統產業市場不斷萎縮。因此,造成目前ECFA屆滿10年之際,中國大陸有意取消「早收清單」優惠關稅,甚至終止協議,造成台灣產業發展風險。

 

3、美國雖未公開承認「九二共識」,但美國必須接受ECFA協議

   由於兩岸ECFA協議,是基於WTO組織規範所簽訂的國際官方文件,也為WTO成員國及會員可以共同依循比照辦理FTA相同條件的文本,以美國同為WTO組織會員國的一員,也必須接受這種條件下所體現的兩岸關係,只是兩岸ECFA協議內容是否有符合美國的利益,或損害美國在兩岸的利益。如果兩岸關係以『ECFA共識』替代「九二共識」,相信兩岸關係可以持續以實質的經貿交流穩定和平發展局面,同時兼顧美中台三方關係,方能夠改善海峽兩岸及亞太區域發展的衝突風險。

 

4、台灣需要ECFA協議才能走向國際參與自由貿易組織與市場

   兩岸關係從「九二共識」的模糊界線走向「ECFA共識」實質法律文本,中華民國與新加坡及紐西蘭也才能繼續完成雙方的FTA,增進台灣國際經貿的競爭力,所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不僅僅是兩岸關係的顯現,更是台灣走向世界經貿在上一層樓的基礎,未來參與RCEP、CTTPP的自貿區組織,更是極其重要的關鍵因素。


四、美中台的產業結構需要穩定的經貿結構—「ECFA共識」與「台灣關係法」

 

 美台之間的基礎是「台灣關係法」,這是美國國內法,也是一份台美之間的經貿文本,基本上是以美國利益為主的貿易法案,並非國際政治法案,特別是軍售台灣的條文內容,是對美國軍工產業所做得市場份額保證。其他關於科技專利、農產品供應保障、外匯作業規範等無不以美國的產業利益為考量,當然也須對台灣的經濟上提供合理的安排,否則台灣沒有在國際或周邊市場上獲得經貿的利益,如何提供上述美國的相關產業利益。

 

當兩岸的「九二共識」深化到ECFA實質文本時,美國當局會評估兩岸關係發展,在經貿利益上是否損及美國在台灣的經貿利益,特別是ECFA協議文本內容,是否排除美國產業在台灣的利益,尤其是服務貿易中對國際美元利益是否有所排除,這是當時兩岸協商時未能思考到,還是刻意未思考到的狀況。

 

由於現階段中美之間的關係變化已經達到不只有貿易摩擦的程度,甚至成為區域地緣政治的衝突情況,美國政府不斷的加強美台之間的政治關係,以台北法案、台灣旅行法、國防財政法案等國內法來強化美台關係,無非是一方面深化美國在台灣的利益保障,另一方面對中國大陸在台灣侵犯美國利益的作為給與反制。但台灣人民可能受到傷害,特別是ECFA協議中「早收清單」的產業,石化、工具機、紡織及農漁業等,這些產業在美國方面的利益較無輕重,但是對台灣中南部地區的民生經濟上就有其重大的影響,更遑論觀光產業以及航運業的蕭條。如何維持ECFA這份官方文件的合理運行,並且保障台灣相關產業繼續生存發展,將是執政當局須審慎評估的重要措施。

 

 ECFA協議是中華民國基於TWO規範、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和平、對等、民主、對話」的原則下,與中國大陸所簽定的經濟合作協議,這份協議過程絕對是公平、公正的程序,雖然協議內容上未完備,或許未考量其他第三方的利益,但ECFA協議仍是兩岸關係「現在進行式」,可以繼續依照這個基礎,考量第三方美國『台灣關係法』的相關條件,持續完善ECFA協議內容,或許所謂的『ECFA共識』將能持續維持海峽兩岸的和平發展與亞太區域的和平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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