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和平新思維:以「求同化異」取代「求同存異」

龔春生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兼召集人

在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無論黨主席或高級官員,面對兩岸關係時,常強調「求同存異」。日前,國民黨副主席張榮恭訪問中國大陸時表示:「因為求同存異、暫時擱置爭議,才有 1993 年新加坡的辜汪會談,以及 1998 年 10 月在上海和平飯店的辜汪會晤。」由此可見,「求同存異」長期以來仍是兩岸互動的重要策略與原則。然而,面對當前兩岸緊張局勢,「求同存異」似乎已不足以有效化解僵局;若能採取更積極的「求同化異」策略,或可更好地實現鄭麗文主席提出的目標:強化兩岸交流合作,促進台海和平穩定。

「求同存異」意指:在雙方無法達成全面共識時,先尋求彼此可接受的「共同原則」,而將具爭議性、暫時無法解決的議題擱置。就兩岸關係而言,「同」指共同的語言、宗族與歷史;「異」則涵蓋政治制度差異、生活方式不同及民族認同差異。對國民黨而言,「求同存異」的優點在於避免衝突升級、維持互動空間、降低敵意,也符合國際衝突管理理論。然而,其消極面則容易被批評為缺乏具體政策、容易淪為口號。相比之下,「求同化異」則更進一步。其核心差異在於:「存異」只是保留而不處理差異;「化異」則是在尊重差異的前提下,主動降低差異的衝突性,將分歧納入合作框架。因此,「求同化異」本質上比「求同存異」更具積極性。

具體而言,「求同化異」的優點為:(1)差異宜協商,不應擱置:兩岸有些分歧源於誤解,而非本質對立。長期擱置問題容易累積敵意。若加強媒體、青年互訪與學術交流,誤解可逐步化解。(2)制度差異具有互補性:大陸在跨境犯罪打擊、食品安全、災害防救、疫情通報等領域的制度經驗,雖與台灣不同,但不涉及主權問題,可互補彼此不足。(3)降低風險與敵意:擱置爭議意謂問題未被管理,遇到危機時增加風險。「求同化異」則可透過對話,在充分理解彼此立場後,自然降低敵意。(4)增進長期合作:「求同存異」可避免立即衝突,但不足以促進深度理解,且可能被視為逃避核心議題。國際衝突學者普遍認為,「求同化異」屬於「衝突轉化」策略,更易創造友善談判氛圍。(5)符合台灣利益:兩岸化解爭議後,觀光、經貿與學術交流可擴大,降低國際邊緣化風險;台灣產品更易進入大陸市場,減少外貿過度依賴單一市場;青年將擁有更多學習與就業機會;改善兩岸關係亦可降低國防支出,將資源投入社福與公共建設。(6)吸引中間選民:中間選民重視安定、排斥戰爭。「求同化異」務實可行,也避免被誤解為「削弱台灣主體性」。

在推行「求同化異」過程中,美日可能有所疑慮,但可從以下角度說明其利:(1)避免敵意螺旋:美日均不希望台海因誤判引發戰爭。「求同化異」可降低危機風險,使美日無需增加軍費與軍事部署。(2)降低擦槍走火可能性:穩定兩岸關係,可避免台海緊張引發美中衝突,符合美國核心利益。(3)維持台灣海峽暢通:和平的台海有助日本能源、糧食及工業品海運安全,自然無反對理由。

然而,「求同化異」中的部分議題需與對岸協商,但其他部分爭議則可由台灣自行處理。核心議題包括「九二共識」、「民族認同」及「台灣被併吞」的說法。(1) 「九二共識」:1992年11月16日,海協會正式回復海基會11月3日的去函,表示「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一個中國原則),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無論從協商過程或文件來看,「九二共識」確實存在。(2) 「民族認同」:歷史文化與法律層面皆表明,台灣與中國大陸人民屬同一民族、同一國家,語言文字、傳統節慶與宗教信仰一致,歷史淵源相連;法律上,中華民國憲法及國際條約確認台灣屬中華民國,台灣國民亦為中國人。(3)「台灣被併吞」:併吞(annexation)指一國以武力取得另一國領土與主權;統一(unification)則是政治實體分裂後的再合併。兩岸問題源於內戰遺留,將來無論以何種方式完成統一,統一屬內政問題,而非國與國之間的併吞行為。

綜上所述,相較於「求同存異」,「求同化異」更適合國民黨的兩岸論述。前者易導致議題長期擱置、對立累積;而後者則能透過持續交流降低敵意,為和平奠定基礎。「求同化異」不是放棄立場,而是一種積極、負責任的衝突管理策略,透過制度化溝通降低誤解,逐步形塑和平環境。對台灣而言,此策略既能降低戰爭風險,也有助創造經濟、教育與社會福祉空間。若國民黨以此作為核心論述,不僅有助重建兩岸互信,亦能獲中間選民與國際社會認同,使台海和平更具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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